袁树勋(1847- 1915)湖南湘潭人,字海观,号抑戒老人。历任江苏高淳、铜山知县,1891年署理上海知县。1895年任江西景德镇知府,同年调任天津知府。1900年任湖北荆宜施道。1901年调任上海道台。1902年与驻沪领事团订立《会审公廨追加章程》,又直接参与《苏报》案的处理。1905年因英国陪审官德为门大闹会审公廨案与领袖领事及英国领事交涉。同年,上海地方绅士李平书等发起地方自治运动,建议创办城厢内外总工程局,袁表示同情。不久善后工程局撤销,所有老城厢马路、电灯事宜均由总工程局承办。1906年后历任江苏按察使顺天府尹、民政部左侍郎,山东巡抚。1909年任两广总督,呼吁开国会、消祸萌,不为清政府所采纳。次年辞官寓居上海。
1905 年12月8日,已故官员黎廷钰的妻子王氏,带着15个女孩,并携行李百余件,乘坐长江班轮“鄱阳”号由四川到广州,途径上海。这15 个女孩里面有桂花、 文香、陈梅玉、王菊安、杨羊宝等,系王氏应广东亲戚所托,从四川买来的,都有买卖凭据。但当时巡捕房只片面根据镇江方面的来电,以为所系拐骗妇女,遂在码头以“拐骗人 口”的罪名将黎王氏一干人拘捕,送往会审公廨审理此案,由会审公堂中国谳员关絅之、金绍城与英国陪审员副领事德为门( B.Twyman)进行共同审理。
而审理过程中,王氏所供陈词与桂花等人所述相合,且买卖凭据确凿。关、金以为未有实证,商请判押公廨女监另行复讯。德为门则认为此案应查核,犯人应交 巡捕房看押候审。双方于待审人合当
看押于公廨女监,还是巡捕房之事展开争端。德为门骄横无理地说:“ 吾惟遵领事之嘱,令捕房带回人犯而已,不知有上海道也。” 被激怒 的关絅之也针锋相对地说:“ 既不知有上海道,本人亦不知有贵领事”。至此双方展开激烈争斗,以致拳脚相加。此案影响牵涉极大,立即引起了社会巨大的舆论与反响,当时民众,商会都集体会议讨论此事。当时上海道台袁树勋作为一个地方官,在整个对外交涉中,表现了少有 的坚决态度,与领事团数次交涉,也是大义凛然,寸步不让。这次案件,其规模和影响虽不能与拒俄运动、抵制美货运动相比,但同样是民族意识觉醒的反映,是日渐高涨的民族 气节和爱国主义的表现。
《申报》1905年12月9日载《公廨讯案巡捕房大起冲突》一文:
昨日礼拜五,英领事堂期老巡捕房捕头解案至廨,禀称昨接镇江来电,有被拐之小孩九人,由长沙“鄱阳号”轮船进口。当派中西包探会同法包探,查获屈连福、陈是兰 莫及之,李王氏、屈徐氏等,又女孩计文香、桂花、陈梅玉、王菊安、杨羊宝等五人,并另女孩十人、男子三名。李王氏等二妇自云系官太太,夫在四川质之,桂花供年十五岁, 四川人,由每卖与李姓,李系粤人,老太爷在重庆开有字号,李王氏系官太太,屈系老爷李王氏,供桂花等五女乃粤中亲戚来信托买,均有凭据在衣箱内;船中并有行李一百余件 ,今未检呈求察司马。得供之下,与金六令商之,德君以此案并非拐带,且系商宦妇女照章应押木廨,候将凭据、信件呈案核夺,不料,堂上正在会商,而某捕头强欲带回捕房, 致与廨差争持,捕即用武殴差,受伤两人,捕竟将该氏并女孩等置诸防盗之铁马车内而去,其时堂上下人声鼎沸,司马即与德君退堂。旋经亲赴道署禀陈一切,道宪袁观察立委魏 莼坞大令代赴值年俄总领事署会商一切,似此冲突,盖自设立会审公堂以来所未有也。
《申报》1905年12月12日载《字林报论哄闹六日》一文:
上礼拜五哄闹公堂之事,盖会审谳员关君欲将李王氏及幼孩等暂收改良,所以彼等之罪案尚未审实,而须查考其确据也。上海各国领事之意,谓将女犯管押公廨班房,殊觉不当 须押入工部局,此事已议及多时,惟尚未合于各领事之意见。今陪审官德为门君欲实行此义,而关君之竭力反对,则以服从中国上官之意,欲显其在租界之势力也。吾辈若将此事 放弃,则是放弃在租界范围内之势力矣。
以止二篇报道都发表是事发后数日以内,并援引了别报报道,再现了案发现状。
当时社会各界对此事给予了高度的专注,《申报》亦就此发表了许多舆论与反响。
《申报》1905 年12 月10 日载《论会讯公廨哄堂事》一文,态度鲜明,猛烈地抨击租界当局的野蛮行径。文中写道:
……夫以文明国人而出此举动,其不可解者约有数端:查租界约章,本谓西人犯案归西官审断,华人犯案归华官审断,今黎王氏之案照约而言,岂非应由华官判断乎?乃 英副领必欲强令带回,已为背约,更遽起用武,是非特侵权,且有意轻辱华人也,其不可解者一。西人托迹沪上,经营商业,岂有不愿中外和好,保全租界治安以自保全其商业之 理,今乃以逼迫华人以不堪之事,我华民气虽弱,其能隐忍漠视而不伤感情耶?其不可解者二。且公堂者,国体所系,而华官在租界内华民之代表也,今乃公堂可哄,是蔑视我国 体也,而何论乎小民?!官役可击,是贱视我华人之代表也,而遑论乎华人?!英国素称与我最友爱之国,而乃为此,其不可解者三。呜呼!我中国之见轻于外人也,固已久矣, 然上海租界为我全国商埠之枢纽,而公堂尤为主权所系,西人此举,实奴隶我、牛马我之见端,我华人苟稍有人心者,讵肯袖手坐视,一任其凌辱蹂躏而漠然不动于中耶?故今日 我华人当急筹妥善挽回之策倘英副领以事起仓猝未及斟酌或者事后觉悟而思有以补救之则亟宜商议和平办理之法诚为租界之幸福若犹前非致使我国民咸怀愤怒今全力以争之则不徒 于两国睦谊有伤恐于寓沪各西商亦有不利愿各国总领事熟权之
报道写得入情入理,强调的是主权国家的民族尊严,这对正在高涨的民族主义热情,不啻火上添油。
《申报》1905年12月13日载《论租界居民今日应尽之义务》一文:
前日会审公堂之上,西捕夺犯殴人,以致公堂停讯,谳员辞差。租界商民皇皇然,如失所倚。官绅集议共谋对付之方法,以维秩序而保治安。此诚自上海开埠以来,未曾 有之奇变也。损主权,辱国体,论者固已痛切敷陈,共知此事之不可不力争矣。虽然自西人一面言之,则固日工部局为保护华人治安起见,拐犯不得不严惩也。女犯不得不改押西 牢,以图仁德之进步也。华洋会审章程,固有所不必顾也。华官之反对者欲破坏工部局,保护华人之善制耳,拘若是则夺犯殴大之事,其祸自华官酿之,而英副领事与捕头不任其 咎也,彼西人既横梗此成见于胸甲,则我争之愈力,彼必持之愈坚。我以丧失主权言彼,愈以扩张权势为亟,各执一辞,相持不下,甚至以华官此举为出自仇洋之思想,以翼煽动 各国出面争持,逞其腕力,以抑制华人者,此等猜忌之心一萌,恐两国之民皆将不能享治安之幸福……
《申报》1905年12月14日载《论西人宜知公堂闹事之由于误会》一文:
……
公堂闹事以前之误会夫此事之由来大旨起于西人疑心华人争削其权利西人之疑心华人争削其权利者已非朝夕前日各国商人因中国各省欲收回路矿自办等事电请各国政府及 驻京公使向中国政府交涉惕惕然已若以华人侵夺其利权势力不虑者则知西人预为防范已久今一日之事西人及西报之议论均以华人有意攘夺其权力及出于排外之思想为言并有谓中国 欲夺其势力范围早有此意者岂非西人之误会已久耶西人久蓄此疑窦故一遇此事遂以为华人将实行其主义而竭力以争之……
事发当日,关絅之和金绍城即向袁树勋力辞差使。第二天即12月9日,上海广肇公所召开同乡大会,寓沪广东绅商代表徐润、黄以权、陈维翰等 15 人领衔致电外务部、商 部,说明黎王氏系官家眷属,扶柩归籍,故仆从甚多,并非拐带。下午,上海各界民众聚集于商务公所,向英领事提出抗议。
《申报》1905年12月10日载《商会集议对付情形》一文:
本埠绅商、居民因十二日会审公堂讯判李王氏一案,时英副领事德为门纵令西捕殴官,伤及廨差,因之众情忿激,于昨日午后二点钟,齐赴商务公所决议此事。初谓官系 国民代表,官而被殴,中国何一人不可为西人殴辱,平日租界华人出捐钱为捕房办公费,今反任令彼等肆殴,租界实不能再往止,能另谋迁地不良之计至现在办法:
(一),由绅商代表面见道台,转达撤换英副领事的要求;(二),到工部局诘问此事,并询问处理办法,令三日内回复;(三),要求斥退殴打华官之巡捕,并追究查 办;(四),以后工部局“须有一华人为董事,从前美教士慕维廉君曾有此议,现宜实行”;(五),租界华人须认真看待此事,共谋对付之策;(六),西人举动虽属野蛮,我 华人对策仍须和平,现在的矛头主要对准英副领事及捕头。
议决6条,可谓有理有节。
《申报》1905年12月11日载《论谳员不应辞差》一文:
天下事有强弱,有是非,而我国外交家向守,但有强弱,无有是非之成见,相与对付。故年来失败之事,已至累牍难尽。此次争夺女犯,哄闹公堂,为西人言则扶植其混 成裁判之力;为华人言,则华官能挽回丧失之权利,意见一别,柜生冲突。粤国爱国各持一说,吾今不暇置论。吾所欲论者,则以谳员能尽官守,能保主体,能争国权,觥觥大节 为中国官场所仅见。而事变一起,总有正当之办法,不应上禀关道,辞退职位(禀中言与其恋兹栈豆,贻误将来,何如恳宪恩另简贤员接办藉图补救云云),遂浩然挂冠而去也。 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从无女犯未经判断即可押入女西牢之明文,而 近时华界女犯往往押入捕房西女牢者,盖以前任华官怵于外力,不敢与较所致,而彼中遂视为不成文之法规,竟 欲沿为成例。而关谳员独能侃侃正论,争执定章,盖其守职尽法有足多者。一旦听其请退,另易他员,则他员必将以今日强项之不安其位,相率改弦易辙,唯诺敷衍,尔时会审公 堂尚有形制之可言乎?”……
《申报》1905年12月14日载《袁道宪照会领袖总领事驳诘英总领事来文》一文:
为照会事公共租界会审公堂,英陪审员德副领事嗾捕殴差,侮辱华官,强夺无罪官妇李王氏,迫押西牢一案。迭经本道照会,贵领袖总领事各在案,惟昨准英总领事所 饬行之办法云云,本道阅悉,不胜骇异,查会审章程,系奉总理衙门与各国大臣订定饬遵,并非贵领袖总领事及各国总领事所能擅改,此次英德副领事以陪审员,而干预承审华官 ,判押华民之权,此种办法,不知贵领袖总领事及各国总领事所拟者系何项章程,何时拟定,是否已经禀奉贵国政府及本国外务部认可,何以本道并未奉到本国外务部行知,亦未 承贵领袖总领事及各国总领事照会,且何以义美法各国陪审西员仍照旧章,并不遵照各国总领事所拟定之办法办理,本道深为不解。本道之意,以为此种办法,必系出于英总领事 一人之私见,决非贵领袖总领事及各国总领事所拟定,是以特将英总领事来文,并本道复文各一件,抄送察核,英德副领事此案是否系遵贵领袖总领事及各国总领事所拟定者,即 希迅赐示复。
10 日,在洋务局召见寓沪各绅士及各帮商董时,袁树勋表示此事自当据理力争,惟商民如有意见,务须禀由本道再与西人理论。这是一种外交手段,必须用文明 之手段,胆大心细地行事,万不可轻举妄动,以免节外生枝。
《申报》1905年12月11日载《纪中国官绅在洋务局会议情形》一文,文中写到袁树勋当日当众说道:
今日各绅商到此,甚感盛情,此事由本道一人任之,如有一分之力,即当尽一分之心,去留利害,在所不计。
道台袁树勋以中外签定的条约为依据,给各国领事发出照会,他特别指出,“不图文明之国而有此野蛮之人”,要通知工部局,务将擅夺女犯违章之捕头斥责示儆。这个指示完 全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体现了中国官方维护本民族的决心。
事情最终传到北京。当北京的商部知道这件事,发文批评英国当局,道——
……此案华妇黎王氏由川来沪,如并无牵涉洋人案件,英官本不应干预,即使意见不合,亦应照约逐细辩论或请上海道会同领事官复核,何得将廨员判语置之不顾,任意 违章,强夺改押。至西捕肆辱官长,无论中外法律均所不容。
这份文件,体现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意志和决心。而且,在社会共同的努力下,黎王氏的问题得以解决,而殴打中国官员的捕头终于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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