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1884~1971),原名维鋆,字焕南,笔名觉哉、飞飞、见心、马彬、敦夫等,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延安五老”之一、著名的学者和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法学界的先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湖南宁乡人。
1884年5月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一个农民家庭,1905年考中晚清秀才。清宣统三年(1911年)考入长沙湖南商业师范林习所,民国2年(1913年)夏毕业后回宁乡县云山学堂任教。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民国9年(1920年)8月31日到长沙,主编《湖南通俗报》,宣传新文化新思潮。民国10年(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民国14年(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15年(1926年)7月,北伐军攻克长沙,担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常委、秘书长、代理省党校校长,《湖南民报》总编辑。民国16年(1927年)“马日事变”后,在汉口与徐特立主编《大江报》。
民国17年(1928年)起,在上海主编中国共产党中央秘密刊物《红旗》周刊,民国19年(1930年)还协助李求实编辑《上海报》。民国20年(1931年)秋赴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任省委政治秘书长,并主编省苏维埃机关报《工农日报》。民国22年(1933年)到中央苏区,任毛泽东秘书,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秘书长、内务部长,为《红色中华》撰写大量社论、专论、时评和杂文。
民国23年(1934年)随中央红军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处长。民国28年(1939年)回延安,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西北局副书记、边区政府秘书长、边区参议会副议长。为《新中华报》的“小言论”专栏和延安《解放日报》的“一得书”专栏写了大量杂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内务部长、司法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是我国宪法、刑法等重要法律起草者。在工作繁忙情况下,仍坚持为《新观察》、《中国妇女》、《北京晚报》撰稿,晚年,对青年新闻工作者的成长非常关心,经常就报刊编采业务、记者修养写文章,对年轻一代言传身教。著有《一得书》、《谢觉哉日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