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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报人Well-known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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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林仲易

林仲易(1893~1981),原名秉奇,号竹西,又号属云,长乐人。清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出生。宣统三年(1911),林林仲易入福建私立法政学堂学习,民国3年(1914)毕业。民国6年赴日本留学,民国9年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

回国后任北京《晨报》编辑。时值新文学革命时期,林仲易等人将《晨报》及其副刊办成宣传新思想、倡导新文学的园地。民国12年,任该报代理总编辑,直到民国17年6月《晨报》停刊。

民国17~25年,林仲易历任《民言日报》社长、《北平晨报》社总经理兼总编辑,并先后兼任燕京大学讲师、民国学院教授。

民国25年冬,回福州任福建学院院长兼附属中学校长。民国2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学校经过三次搬迁,民国32年2月任期届满。他在任福建学院院长时,曾兼任福建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参议员、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福州支会干事兼新闻事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民国32年,林仲易赴重庆从事律师工作,同时积极参加抗日民主运动。民国34年,林仲易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倾向中国共产党。同年,任重庆《新华日报》法律顾问。抗日战争胜利后,积极参加反内战、反独裁的和平民主运动。民国35年2月10日,国民党反动派制造震惊中外的校场口事件,镇压人民民主运动,林仲易挺身而出担任民主人士李公朴等人的代理律师。同年6月,国民党全面发动内战,周恩来率中共代表团撤离南京,将南京梅园新村和《新华日报》报馆的房产委托民盟代管。此事由林林仲易以律师名义登报公告于众,使革命文物得以保全。

1949年,仲易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历任第一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并先后担任《光明日报》总经理、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顾问等职务。1981年5月11日在北京病逝,终年88岁。